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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1年04月06日 星期二

    理性定位义务教育阶段“民校”新功能

    《 文摘报 》( 2021年04月06日   06 版)

        广州市教育局宣布,为进一步规范广州市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办好办强公办义务教育,从2021学年开始,办学19年的广州广雅实验学校将从民办转为公办,并更名为西关广雅实验学校东风西路校区。同时,广东广雅中学本部校区复办公办初中。

        在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办学进行治理、调整时,存在一种声音,认为义务教育阶段所有民办学校都应退出,全部由政府举办。这并非理性的态度。即便政府保障所有义务教育资源,不再需要民办学校起“补充”作用,民办在义务教育阶段也有其存在的价值。

        首先,民办学校可为受教育者提供差异化的选择。从发达国家的义务教育发展看,基本的义务教育模式是“公办(公立)不择校,择校到民办(私立)”,即由公立学校保障基本的公共教育,而私立学校满足个性化选择。当然,受教育者选择私立学校,不是因为公立和私立存在质量差距,而是办学特色的不同。

        其次,以“民办”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竞争,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在不少发达国家,政府财政是保障“私立”学校的生均拨款,负责教师的大部分薪酬开支的。政府之所以要支持私立学校发展,是因为这可以探索更为多元的办学模式,而现代化教育,最重要的就是个性化、多元化。我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将从之前的招生竞争转向办学竞争。这对提高义务教育的整体质量是有推动作用的。

        另外,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民办学校并非只有社会舆论比较关注的“高端”民办学校,还有部分民办学校,是满足随迁子女的基本入学需求。不能让民办学校的退出导致他们入学难。

        (《羊城晚报》3.23 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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