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根本之策是让孩子随父母一起生活,即消除留守儿童现象。在笔者看来,外出务工人员“就地过年”为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提供了一个较有启发的思路,即以“就地”的思路,保障务工人员子女在父母务工地就地求学、升学。
此前,我国以“异地中考”“异地高考”来解决随迁子女在城市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升学问题,但由于界定为“异地”,因此,在推进“异地中考”“异地高考”时,与“本地人”的升学利益发生一定的冲突,导致“异地中考”“异地高考”门槛颇高。不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无法获得“异地中考”“异地高考”的资格,还有的地方仅仅开放了中职和高职的“异地中考”“异地高考”,随迁子女如果在城市参加中考、高考,只能上中职或者读高职。
以“就地”的思路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求学与升学问题,与“异地”的思路完全不同。首先,地方政府会把解决这些孩子的“就地入学”作为自身的责任,纳入财政预算加以保障,而不是仍将其归为户籍所在地的责任;中央和省级财政在进行转移支付时,也会以“就地”学生数来进行转移支付,并建立经费随学籍流动的制度。
在推进中高考改革时,也以“就地”思路推进考试和录取制度改革。与中高考实行以户籍为主的报名制度不同,我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就是“就地”思路,考研生在户籍地、工作地、求学地都可以报名参加考试,由报考学校结合统一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进行录取。中高考改革,尤其是高考改革,完全可以借鉴这种“就地”报名、考试、录取的思路。
(《光明日报》2.22 冰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