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苦短,我已老矣,坎坷一生,几经磨难,终于迎来法治的春天!我经四十年的努力奋斗,为法治中国贡献甚微。本书是我最后一部著作,耗时整整一年,力图填补中国法理学学说史的空白,但能力有限,难达预期。敬请法学界批评指正!”
这是82岁高龄的武汉大学人文社科资深教授、法学家、法学教育家李龙于去年出版的最后一部独立撰写的学术专著《中国法理学发展史》里的话,这一著作呈现了一幅绵延两千年的中国传统法理的画卷。庚子之冬,12月2日,李龙在武汉驾鹤西去,享年83岁,学术界痛失一位法学巨擘。
20年求学、20年冤狱、20余年治教。李龙先生的生命之作、学术人生映照出的,不仅是一位法学长者的生命旅程,更是一代中国法学人在剧烈时代变迁中的传奇人生道路。
21岁时,李龙因撰写的《无罪推定原理》和《论社会主义民主》的部分言论,被错误地划为“右派”,送往湖北省蕲春县八里湖农场改造。农场的日子很苦,李龙却没有放弃追求,而是利用休息时间读书写作。就这样,他继续偷偷地研究并完成了他的无罪推理论,并著成了中国第一部来自民间的法学基础理论《国家概论》。然而,李龙的研究被发现后,被施以了更严厉的管制。1959年,李龙身陷囹圄,剧烈的社会结构变动以及探索建设道路中革命政治运动,改变了这位22岁法学青年的人生轨迹。
就在李龙濒临绝望之时,他的满腹才华救了他。监狱主办的《湖北新生报》因缺人手,想挑选一个懂马克思主义和法律的人来做编辑,李龙恰恰是最好的人选。他被作为特殊犯和一般犯人分开居住,可以看书、写文章。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李龙,再次沉浸到了书海之中,这一次他可以光明正大地去阅读各类书籍,而知识也带给身处绝境的他内心以极大的满足。后来,李龙有时也会笑谈,当时的自己真是碰上了一份“美差”。
平反回母校时,李龙已成了武大历史上年龄最大的毕业生。1980年1月24日是李龙43岁的生日,就在这一天他重新获得了自由。偶尔回想起那段艰苦的岁月,李龙都仍会感叹:“是那段经历,磨炼了我。人的一生就是要敢于和困难做斗争,善于在逆境中奋起”。
恢复自由后的李龙,被分配到了湖北师范学院从教。为了维护更多人的合法权益,也为了实现自己的法理信念,李龙的心中开始萌发重构法理学的愿望。李龙认为,在法庭判决之前不能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而要假定他无罪,也是一种保护人权的体现。“在假定犯罪嫌疑人无罪的条件下收集材料,可以避免事先在思想上确认某人有罪只收集有罪证据而不考虑其无罪方面证据的片面性,可以保证材料的真实可靠性”。为了从实际案例中验证法理学的研究,李龙开始兼职当起律师。在他所接的案子中,先后14个差点被冤为死刑犯的生命和权益,在李龙的辩护下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维护,其中3人得以无罪获释。李龙因此名噪一时,他的“无罪推理”理论也得到法学界充分的肯定。
1988年,在国际私法一代宗师韩德培的赏识下,李龙得以重新回到武汉大学任教。1989年,李龙被聘为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重返母校的李龙教授在20世纪90年代焕发出更旺盛的学术生命力,他主编了经典的《法理学》教科书,开创了法理学教学中著名的“五论”结构。2003年,李龙将“五论”发展为“六论”,从而建构起了中国法理学本体论、发展论、运行论、范畴论、价值论、关联论的范式结构。
(《新华每日电讯》12.18 李伟)

上一版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