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史记》中,司马迁区分了两大类官员,分别以“循吏”“酷吏”名之,并为之列传。从此,后世亦多以“循吏”和“酷吏”来评价官员。
《循吏列传》中,司马迁列了春秋时孙叔敖、子产、公仪休、石奢、李离5人,这5人性格不一,行事亦异。“循吏”群体主要的精神,在于“奉职循理”,这就是司马迁所谓的“奉职循理,亦可以为治,何必威严哉!”“循吏”都有强烈的使命意识,但并不倚仗官位作威作福,属于“亲民”型的官员。大体上“循吏”,除奉公守法之外,更重视“以德化民”,言行可谓百姓之楷模。
在《酷吏列传》中,司马迁列了汉代的郅都、宁成、周阳由、赵禹、张汤、义纵、王温舒、尹齐、減宣、杜周10人,同样各有各的面目,但有三点则是共同的。
首先,“酷吏”都绝对忠诚于人主,为君主之事,殚精竭虑,不辞劳苦,甚至不惜破坏成法,比如“酷吏”杜周作为司法官员,就“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指为狱”。
其次,“酷吏”均有很强的行政才能,绝无废政懒政之举,这一点上,其与循吏如出一辙。所以司马迁在对其行为方式表示保留之余,仍不禁赞叹:“方略教导,禁奸止邪,一切亦皆彬彬质有其文武焉,虽惨酷,斯称其位矣!”
再次,“酷吏”行政偏于严厉,其手段趋于酷烈,这也是其“酷”之名的得来。“酷吏”用法深刻,且行法不避贵戚,虽身死而不避之。且我们需要看到,其对百姓固然亦不少酷烈,但更多针对的则是权贵豪强。所以在吏治如救火扬沸之时,非武健严酷,则不足以胜任。大体上,“酷吏”亦能忠诚王事,但手段多是霹雳手段,雷厉风行,更加注重行政的效率。
(《学习时报》12.4 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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