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特区的设立凸显了中国制度“敢为人先”的行动能力。经济特区制度肇始于改革开放初期,彼时的中国百废待兴,经济水平低下,设立特区的想法在理论层面争议颇大,但当时的中央和地方领导同志毅然设立了经济特区,为中国的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打开了一扇新的窗户。
经济特区的成长映射出中国制度“灵活务实”的进化能力。建设经济特区的过程中曾诞生过许多理论或实践层面的难题,如“特区是不是租界”“如何看待外资”“住房能否商品化”等,中国制度发挥出了“灵活”的一面,搁置争论,先全力发展,这种“灵活”源于“实事求是”的务实态度,根据经济特区发展的现实需要,不断推动特区制度、文化乃至思想观念的与时俱进。
经济特区的产业转型展现出中国制度“居安思危”的自省能力。2002年,一篇网文引发“深圳抛弃论”,从诸多方面直指深圳特区发展的积弊,文中指出的许多危机或许后来并未出现,但这未尝不是因深圳受到触动而提前将问题克服于无形。正是中国制度“居安思危”的自省能力,才能确保经济特区建设在“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中始终不被“石头”绊倒。
(原题:《从经济特区四十年征程看中国制度优势》)
(中国经济网 王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