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有资本分布不平衡与承担的任务存在一定矛盾。当前我国经营性国有资本依据功能不同,大体上分中央、省、地(市)三级监管,部分县级城市虽然经营性国有资本量较少,但也设立了相关国资监管机构。在涉及国家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诸如军工国防、重要能源、重要基础设施、战略竞争领域的国有资本一般由中央政府直接监管,地方国有资本一般承担保障地方民生、促进地方经济增长的任务。
但全国各地区国有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发达地区如上海、北京、广东等地区国有经济发达,有力地促进和带动了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仅如此,发达地区的一些国有企业为了更大范围地筹集资金、整合资源、扩张市场、提升资本保值增值能力,纷纷走出了本地区,在全国范围进行并购重组,发达地区通过国有资本的引导和带动,有更多更优的资源投资于公共设施和民生保障事业。
而欠发达地区则因缺乏发展地方经济所需要的大企业带动,“引擎”动力不足,容易陷入国有资本积累越弱,发展任务越重,公共事业越需要补齐,民生保障不足的恶性循环。
要加快不同层级、不同地区国资监管机构所监管的充分竞争领域国有资本跨区域流动与整合,促进更大范围内国有资源整合。通过优势企业与不同区域优势资源相互融合,实现大企业带动下的我国产业跨区域协同发展,减少市场恶性竞争。此外,要依托国有大型、特大型优势企业跨区域的资源整合和产业发展,实现产业援疆援藏、西部产业大开发、东北产业转型振兴、产业精准扶贫等国家战略目标。
(《经济参考报》7.20 王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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