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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0年05月14日 星期四

    环境治理,公众参与很重要

    《 文摘报 》( 2020年05月14日   06 版)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建立和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真金白银的重奖污染举报,彰显了政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决心,有助于激发公众举报污染的热情,从而构建群防群治、众志成城的环保防线。

        奖励有效举报,是适应当前环境治理形势的需要。近年来,一些环境污染行为刻意规避环境监管部门的“眼睛”,最典型的就是危险废物异地偷埋偷倒。有的用船舶、槽罐车长距离运输,利用夜晚、节假日在荒僻的山沟、河流等不易被人们发现的时间和地点偷偷填埋、排放、倾倒。也有的利用基建的时机,将危险废物偷偷填埋在自己厂房下面。这其中的许多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却很难被发现。对此类蓄意污染环境行为的发现,更多的有赖于公众的举报。

        奖励有效举报,不必苛求举报者的“动机”。现实中,举报人的动机确实多种多样。有的出于环境公义,有的是所谓的“借环保说事儿”。其实,只要举报的污染问题确有其事,对促进问题解决发挥了重要作用,不管举报人出于什么动机,都应按规定予以奖励。

        奖励有效举报,不必苛求举报内容完整。受客观条件限制,有些举报人对举报内容表述得不够完整、全面,但只要对问题的查证提供了关键的指引、思路或人证、物证、书证等证据,就应当予以肯定和鼓励。举报人举报的内容有时系其怀疑、推测的情节或听说的情况,只是属于“线索”。但线索往往是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得以侦破的钥匙,具有重大价值。对此,也应鼓励,当奖照奖。

        奖励有效举报,应注重举报人的信息保护。

        (《中国青年报》5.8 贺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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