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霸是西汉名臣,在地方为政时政绩突出。他很关心百姓生活,亲自制定安民条款、规劝黎民遵章守法,就连家常琐事也考虑得周到得体。“细小之事,起初极为繁多”,而黄霸正是一个善做具体工作的干部。一番治理之下,工作很快见了成效,当地“路不拾遗,夜不闭户”。
汉宣帝见黄霸将地方治理得如此之好,认为只在地方任职实在大材小用,便动了提拔之念。于是,他先征召黄霸担任太子太傅,后迁升为御史大夫,直到任丞相、封建成侯。黄霸当上丞相后,依然像在地方任职一样,关注琐碎事物,比如男女不同路、子弟当尽孝等等。一个丞相理当掌管国家大事,而非时时为小事操心。如此思路之下,他在丞相任上自然政绩平平。《资治通鉴》评价他:“霸才长于治民,及为丞相,功名损于治郡。”
清代有位学子叫惠士奇,才高八斗、学富五车,考取了举人、中了进士,被任命为广东学政。这个职位很容易腐败,但惠士奇“校士公明,一文不取”。时任两广总督杨琳对他特别欣赏,上奏雍正皇帝:“臣遍历各省,所遇学臣中,仅见者有此清操特出之员。”雍正深感清廉人才难得,试图任命惠士奇担任更重要的行政官职。
但他没有立即这么做,进一步了解:“惠士奇未做过临民之官,惟有衡文乃其所长,恐非吏治之长材也。”雍正一听,就让他继续做广东学政,后来将其调回京师,也是继续用其所长,任命他为专管文史方面的翰林院侍讲学士,以后又任命他担任了侍读学士,惠士奇在这个岗位上兢兢业业,做出了很大建树。
选人用人上有一种弊病:就是以为某人一方面能力突出,在其他方面也定能胜任,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将他提拔到更重要的岗位之上,结果却适得其反。人各有所长,岗位各有特点,必须讲究人才与岗位的匹配度,再根据每个人的特点及长处加以任用。
(《北京日报》3.31 唐宝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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