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劳动辩证法的新解读
何云峰、王绍梁在2019年第6期《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上说,马克思的劳动辩证法学说在马克思的思想发展过程中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劳动辩证法的现象学批判。异化劳动理论实质上是马克思对劳动辩证法这一内在否定性的现象学呈现,它描述了抽象劳动对人的支配和统治的四个方面,即我们熟知的“四个规定”。二是劳动辩证法的本质揭示。马克思从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揭示出资本-劳动的权力对抗关系及其交互运动,主要体现在微观的生产价值的劳动过程和剥削剩余价值的变戏法过程。三是通过图式直观和数学直观再现了劳动辩证法的这一内在矛盾运动过程。
“社-稷”之于乡土中国的人类学阐释
尤明慧、路瑶在2019年第6期《武陵学刊》上说,在中国文化传统中,“社-稷”综合了土地和五谷的意涵,是以农为本的中华民族最具广泛意义的原始崇拜物。人们对土谷的崇拜及其所衍生的一系列文化行为,建构的文化伦理,广泛涉及了道徳观念、信仰认知、仪式礼制、经验习俗、政治构建,蕴含着丰富的自然的、生命的、宇宙的、人文的信息。“社”与“稷”文化及其象征体系影响着社会民众的思维方式、生产实践、社会关系和政治行为,不仅是民族文化的肇始和根源,而且承载着一个民族深厚的文化血脉与价值系统,塑造着社会基本架构模式,是我国乡土遗产体系中的核心与载体,其所秉持的伦理价值、文化价值、社会意义和时代意义都是值得深入思考和尊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