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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9年12月03日 星期二

    要重视解决“制”与“治”的问题

    《 文摘报 》( 2019年12月03日   06 版)

      “制”与“治”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合理性与治理能力、执行能力的关系问题。制与治的矛盾或分裂,往往会导致制度的失败。

      中国共产党是最善于总结自身经验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经验的。苏联社会主义的失败,启示我们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苏联社会主义失败不仅失之在制,而且失之在治。苏联社会主义实践失败,失之于“制”,苏联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已经被取消,社会主义已经完全蜕变;也失之在“治”,长期严重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使政府的威信消失殆尽。苏联社会主义失败不是某个单一因素作用,而是西方长期和平演变和苏联内部自我演变结合的合力。可以说,既失之在“制”,也失之在“治”。

      一个政党过去先进,不表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表明永远先进。要保持中国共产党永不变质,社会主义永不变色,需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保持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解决“制”与“治”的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经过新中国70年,尤其是改革开放实践探索中形成的,这是最具科学性和优越性的制度。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根本,我国持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是,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从“制”与“治”两个方面为中国之治、为长治久安提供具有历史和现实意义的方案,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提供制度保证。

      (《光明日报》11.25 陈先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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