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坊以长安城最为典型。长安城的坊有108个左右。如兴庆宫就占一坊半的地。每一个居民坊的四面都有夯土坊墙,坊墙不是很高,与成年男子的肩同高。坊内有两条十字交叉的大道,大多四面都有门。皇城以南的四个坊只有东西两个门,没有南北门。这是出于风水上的考量:一方面,官方担心居民坊门对着皇城门会导致邪气冲犯皇城;另一方面也担心造成皇城中的龙气外泄。长安各坊的旁边均有明沟排水,根据考古勘查,其宽度一般在2.5米左右,所以各坊门外普遍有木桥。唐代的城市实行宵禁制度,晚上敲鼓600下,居民坊的大门就会关闭;早晨敲鼓400下,坊门再打开。如果宵禁以后还有人在坊外活动,被抓住就会以“犯夜”罪论处,要打20鞭。每个坊的坊角还设有武候铺,相当于现在的治安岗亭,大的有30人,小的有5人。
唐传奇名篇《李娃传》就反映了当时的宵禁制度。常州刺史的公子赴京赶考,在当时著名的红灯区平康坊遇到了娼妓李娃。二人相见甚欢,聊到很晚,直到闭坊门的鼓声响起。老鸨让公子赶紧回家,但公子以家离得太远,以鼓声停止之前无法赶到为由留了下来。
唐后期随着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坊市制度逐渐被打破。在长安城中就出现了坊内开店,侵占坊墙建造房屋,开设夜市等情况。坊市制度彻底崩塌是在北宋中期以后,“里坊制”发展成为“街巷制”,坊墙崩塌,临街开设店铺,这就是我们在《清明上河图》中见到的图景。
(《物阜民丰》西安出版社2017年出版 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