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甲午战争结束后,1895年7月19日,即《马关条约》签订后的第94天,光绪帝发出谕旨,提出救亡图存的六项“力行实政”,修铁路被列为首项。1896年9月2日,张之洞向清廷推荐由盛宣怀督办铁路最为适当。因盛兼商业、官法、洋务三者之长。当月,盛宣怀遵旨入都。
修筑铁路最大的问题是资金的筹集。甲午战败,国库空虚,朝廷拿不出钱,因此最初盛宣怀寄希望于筹办银行,通过集商股来解决一部分资金。1897年5月27日,中国通商银行上海总行正式开张。但是,由于这是中国自己开办的第一个银行,势单力薄;而铁厂、铁路同时要办,这两大项目都是需要巨额资金才能真正运转的。其中铁厂所需的绝大多数资金,已经靠调用盛宣怀掌控的轮船招商局、电报局的资金解决,这使修筑铁路的资金更变得捉襟见肘。在这种情况下,不向洋人借债是不可能的了。
1897年1月,铁路总公司于上海成立,又在天津、汉口设立了两个分公司。盛宣怀向清政府奏明先造卢汉干路,其余苏沪、粤汉次第展造,不再另设立公司。“时各国商人先谋入股,继谋借款包揽路工。而京外绅商亦竞请分办他路,实则影射洋股与借名撞骗者各居其半”。盛宣怀通电枢、译、直、鄂,一律驳置不理,坚持先尽官款开办,然后择借洋债,再集华股,坚决反对招洋股。
盛宣怀在给两江总督刘坤一的信中说:铁路修筑之事“在泰西为易办,中国则有三难。一无款,必资洋债;一无料,必购洋货;一无人,必募洋匠……风气初开,处处掣肘”。这三难中,资金的筹集可以说是最难的了。
盛宣怀有二十多年办实业的实践与经验,“购洋货”与“募洋匠”,对他来说已经有现成的办法可以借鉴,而“资洋债”,尽管他之前也代政府向外国借过钱,但是,现在清政府国库空虚,再要向外国借钱,会面临很苛刻的条件。
事实上,清政府原来是打算铁路实行“官督商办”,由各省富商集股修建。但当时政府信誉扫地,华商“各怀观望”,无人问津,不得已只好想办法向洋人借钱。
用洋人的钱,实际上也有两种方式,即“借洋债”与“招洋股”。尽管这两种方式都是用洋人的钱,但是差别很大。借洋人的钱,本利还清后,其对铁路的权益无法干涉;招洋股,一旦洋人的股权变大后,就有可能掌控铁路的主权。这与盛宣怀一贯坚持的“权自我操”的立场是格格不入的。
当时,清政府的倾向是以“洋商入股为主脑”,李鸿章也说“洋债不及洋股容易”,均认为以招洋股为宜。盛宣怀则是从“权”字上考虑,他说:“所议借洋债与招洋股,大不相同。若卢汉招洋股,鄂、豫、东、直腹地,原不至遽为所割,但此端一开,俄请筑路东三省,英请筑路滇、川、西藏,法请筑路两粤,毗连疆域,初则借路攘利,终必因路割地,后患无穷。是何异揠苗助长!”
借款筑路的消息一经传出,美、英、法、比等国商人先谋入股,继谋借款包揽路工。盛宣怀坚决反对招洋股而坚持借洋债。
至于向哪个国家借债,盛宣怀认为,其他国家胃口太大,而比利时是个小国,钢铁资源丰富,铁路技术成熟,尽管它有法国做后台,但它“国小而无大志,借用比款利多害少”,比较让人放心。
1897年2月,比商至鄂,议铁路借款。3月17日,比利时驻汉口领事法兰吉会见张之洞,面商筑造卢汉铁路事宜。经过4个月的谈判,盛宣怀最终与比利时人达成协议。
(《盛宣怀与晚清招商局和电报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出版 盛承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