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发现,夏普、海尔、创维、小米、乐视、长虹、康佳等品牌电视机,在开机后均会自动播放广告。消费者不胜其烦。
大家花钱购买电视机,并没有观看广告的义务。厂商可以通过卖电视机赚钱,但不能通过强迫消费者看广告赚钱。
开机广告的合法性令人生疑。智能电视机的开机广告属于互联网广告范畴,根据《广告法》第44条的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电视机开机广告无法关闭,显然不合法。
再者,即便开机广告可以关闭或跳过,也仍然涉嫌侵犯消费者的权益,因为关闭、跳过需要手动操作,给消费者增添了麻烦。同样,消费者请售后服务人员上门去除,也给消费者增添了麻烦。从某种意义上看,这些都是对他人正当权益的侵犯。
另外,从市场层面看,开机广告固然让电视机厂商赚到了广告费,但降低了用户的消费体验,丧失消费者对品牌的好感。品牌形象和市场占有率被开机广告拉低,显然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反观一些国外品牌的电视机并无开机广告。有些厂商已把“无开机广告”作为宣传语了,谁能说此举不是一种大智慧呢?
(《新华每日电讯》3.29 晏扬)

上一版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