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共享单车押金应当日退还给用户。
当下,共享单车押金难退成为公众的痛点,而对于一些共享车企业来说,押金或许早已被挪用,又如何能够及时退还用户呢?也正因此,新规还明确一个原则,运营企业原则上不得收取押金,确有必要收取的,应存入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挪用。这才是治本之策。只不过,能不能落实到位,需要有相应的监督措施。仅仅依靠企业自律,或者依靠监管部门“喊话”,不可能形成刚性约束。
此番交通运输部出台新规,是对此前一哄而上新业态的必要纠偏,可以有效化解用户替企业埋单的风险。尽管来得有点晚,但相对于蓬勃发展的新经济新业态而言,市场的蓝海其实才刚刚展露出诱惑的一面。从现在开始,早一点建章立制,早一点划定边界,将使共享经济逐渐成熟。
(《新京报》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