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权威著作《自杀:我们为什么会自杀》一书中,新西兰奥塔哥大学著名心理学家杰西·白令写道:“当然,导致任何特定的人实施自杀行为的具体问题,就像他们各自的DNA一样,各有不同,往往涉及系列事件,所涉事件的种类很多,一位专家将之描述为‘种类繁多,令人头晕目眩’。”
的确,自杀包括各个年龄段的人,涉及各种职业、各种性格、不同性别。在许多自杀的案例中,常常发现当事人患有抑郁症。然而,大多数患有抑郁症的人并不自杀,也并不是所有的自杀者都有抑郁症。白令称,只有大约5%的抑郁症患者实施了自杀行为。
白令报道说:“在普通人群中,大约43%的自杀行为变异可以用遗传因素来解释,其余的57%可以归因于环境因素。”具有自杀的遗传易感性,外加生活的意志遭受特定的系列环境因素打击,导致一些人试图终止痛苦。
白令提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人自杀是因为他人。特别是过度关心别人的想法,或者过度在乎别人将会如何看待我们的时候,社会问题会起到火上加油的作用。”
像大多数人类行为一样,自杀是一种有着多重因素的行为。要想梳理出最强烈的先兆性可变因素是很困难的,主要是因为:甚至对于亲历者本人来说,这种内部认知状态都是无法理解的。我们无法察觉大脑的神经化学运作过程,因此内部过程通常被认为是源于外部因素的。即使是那些拥有过自杀意念的人,或许也不明白为什么意念可能会变成行动,他们甚至不明白意念是否会变成行动以及什么时候会变成行动。
(《南方周末》10.18 迈克尔·舍默/文 胡德良/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