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周而复始的睡眠具有很强的生理节律性。生理节律就是生命活动以24小时左右为周期的规律变动,即“生物钟”,相当于身体的指挥家,按部就班地发出指令,确保睡眠、内分泌、代谢及免疫系统能够有条不紊地运行。
在入睡后,人体的免疫、神经内分泌等生理功能也相应地启动,这些都是生物钟自动调节的结果,也是生理节律性的表现。所以,规律的睡眠中也包含着规律的基础性的生理活动。可以说,睡眠越规律、越稳定,人体的免疫功能、神经内分泌也就越能正常运行。这个规律提示我们,在该休息的时间休息,在该起床的时候起床,就是在正确的时间做正确的事情。
如果人为地改变光照,比如熬夜,那么与睡眠节律一致的那些生理活动也会受到干扰。所以,睡眠时间虽然可以部分补偿,同步的生理功能却无法补偿,这是一种潜在损失。这些潜在损失中包括了可以影响我们大脑和内分泌系统的重要调节物质的分泌和发挥作用。昼夜节律持续的改变,比如长时间熬夜、晚睡,人体的很多认知和情绪功能也都会出现紊乱,其结果就会像一个管理混乱的交通枢纽一样,既会造成拥堵塞车,又会可能带来货物遗失。所以,经常作息不规律或睡眠剥夺的人,时间一久就可能会出现衰老、易烦躁、情绪波动大、记忆减退、抵抗力下降等表现,严重影响身心健康的同时,也降低了工作学习效率,更有可能对人际关系产生负面影响。
由此可见,轻视熬夜的影响,简单以为白天补补觉就可以了,这种看法不仅是有误的,也是有害的。
(《北京青年报》9.9 宋崇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