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源于自媒体的一篇文章,引起网上一片哗然。这篇自称“资深金融人士”的网文称,“私营经济已经初步完成了协助公有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大阶段性历史重任。下一步,私营经济不宜继续盲目扩大,一种全新形态、更加集中、更加团结、更加规模化的公私混合制经济,将可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的新发展中,呈现越来越大的比重”,理由是“私营经济”即非公有制经济“是没有纪律的,是没有深谋远虑的,是不足以面对日趋严峻的国际竞争的”。其核心错误,是试图否定和动摇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把当今世界和平合作、开放融通、变革创新时代潮流中各类企业谋求发展的美好愿望,与其自定义的所谓“国家意志”对立起来,并试图通过“更加集中”和“更加规模化”的“一大二公”的经济形态所取代。这无疑是逆改革开放潮流而动、企图开历史倒车的危险想法。
重温《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有关内容:“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由此可见,中央所鼓励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产权多元、自主经营、治理规范的市场微观主体形态,绝非计划经济时代“一大二公”的翻版。惟有全面准确理解中央决策部署的精神实质,才能识破种种反智论调的荒谬所在。
当前,国内外形势错综复杂,企业生存发展面临诸多新挑战。如何同舟共济,闯过急流险滩?重要一条,就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凝聚改革共识、坚定开放信心,继续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绝不能逆时代潮流而动,开历史倒车。
(《经济日报》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