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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8年09月13日 星期四

    应保全程︑高本《红楼梦》原貌

    《 文摘报 》( 2018年09月13日   06 版)

        在清代乾隆年间学者程伟元、高鹗抢救、整理、修葺并印刷出版,被俗称为程、高本《红楼梦》(因出过两个版本,被俗称甲、乙本)之前,《红楼梦》是以手抄本的形式流传,处于“无全壁,无定本。”自程、高本始,《红楼梦》才作为一个完整的文艺作品,以定本形式流传,迅速传播到海内外和我国港台地区。程本《红楼梦》作为“国宝”级的文化典籍,影响滋润一代又一代的后人。

        人民文学出版社近日推出“珍藏版”《红楼梦》,其前八十回用的是被红学界称作“脂砚斋评本”的“庚辰本”《石头记》抄本,后四十回则用的是程、高本的后四十回,但署名为“无名氏”。是一个“合成本”。人们通常称作八二年“人文版”或称“红研所”本。

        在20世纪70年代末,随着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再度被肯定,其书中在没有足够充分的证据的情况下,硬说程伟元是“书商”“伪纂牟利”,高鹗说了谎话。前八十回是“假本”“改篡本”,后四十回是高鹗的“伪续”等等。这些结论被一些红学家们接受并宣扬。于是,在1982年强势推出用庚辰本取代程本前八十回的新120回本《红楼梦》,后来又将后四十回署名为“无名氏”。就这样,流传了200多年的120回本的程高本《红楼梦》的“著作权”(整理、修葺)“版权”均被彻底否定、剥夺。对此,知道内情的专家、学者当时就提出质疑。现在,人民文学出版社依然在原八二年版的基础上,出版《珍藏版》,此做法欠妥。

        程、高本《红楼梦》不是一般的古籍,二百多年来,已被人们广泛认同,公认称之“国宝”级典籍。从保存“文物”“国宝”的完整性这个视角,应该本着修缮文物“国宝”的原则,保全“程高本”的原貌。

        (《中华读书报》8.29 张兴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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