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冲《离骚经解》的儒学阐释
谢模楷、吴利妹在2018年第4期《云梦学刊》上说,清嘉庆年间,宣城人梅冲作《离骚经解》,书中的儒学阐释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本孝作忠;二是正己正人;三是大人格君;四是以身殉道。梅冲以儒家学说阐释屈原的思想和行为,观点鲜明,自成体系。梅冲的儒学阐释不一定符合屈原的实际情况,但它是清代楚辞经学阐释的重要内容,反映出清代楚辞经说的一些特征。梅冲以儒学阐释屈原及《离骚》,加强了《楚辞》的经典地位,促进了《楚辞》在清代的发展与传播。
诗礼文化的生成过程
邵炳军在2018年第4期《江海学刊》上说,在先秦礼仪制度规范与礼仪道德规范定型化过程中,《诗》与“礼”之间存在共生互动关系:《诗》不是脱离礼而孤立存在的诗歌文本,其依托于礼以介入日常生活;礼也不是没有诗乐艺术形式的抽象说教,其依托于《诗》实现了艺术化,成为充满诗学精神和生命风韵的文化景观。周人通过自觉建构以“诗教”为核心内容、将“诗教”“礼教”“乐教”三者结合的教育体系,使得“诗”与“礼”在“乐”的中介作用下,逐渐形成了宗周礼乐文明中诗礼相成的特殊现象——“诗礼文化”。这种“诗礼文化”,经由不断完善与创造性转化,逐渐成为华夏礼乐文明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