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保障领域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面临艰巨的改革任务,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制度分割导致了地区利益与群体利益的失衡。二是权责不清导致了主体各方责任边界模糊,进而造成责任失衡和受益主体权益失衡。三是政府主导的法定基本保障独大,市场与社会提供的补充保障并未得到应有的发展。四是养老、育幼、助残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发展不足。养老服务、托幼服务、残疾人服务等社会福利事业因政府投入有限性与市场、社会投入积极性没有得到有效调动,一直处于发展不充分的状态,直接影响到了城乡居民后顾之忧的解除,也制约了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的持续提高。
从六个方面加快优化养老、医疗、救助等关键性制度安排。一是在今年建立中央调剂金的基础上,加快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促使养老保险制度真正走向全国统一,同时优化养老保险制度的责任分担机制。二是在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的整合,并逐步取消个人账户,均衡主体各方的责任分担,最终用一个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全民。三是尽快完善低保制度,建立规范的家计调查制度以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应保尽保,同时促进低保与扶贫有序衔接,真正兜住低收入困难群体的民生底线。四是合理规划保障性住房与自有住宅的结构比例,满足城乡居民住宅需求,抑制房地产泡沫,恢复住宅的传统功能。五是加快优化养老服务体系。六是落实儿童优先战略,采取公私并举、官民结合、合理布局的方略,大力发展托幼事业,进而使生育成本下降,儿童福利提升,既解决城乡居民幼有所育的难题,又为实现人口均衡增长创造条件。
(《光明日报》6.27 郑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