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的处置不合规,已成治理长江污染的薄弱环节。2018年6月19日,国家审计署发布了首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体检报告”。
审计署的报告显示,除了非法倾倒和非法排污这“两大杀手”,非法捕捞和非法采砂,也是危及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主要问题。
“发改委在做长江流域的保护,水利部门也在做,环保部门也在做,各地方政府也都在做。”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看来,各部门如果能形成合力,治理长江污染将会更加有效。
吕忠梅是法学专业的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之一就是环境资源法。她对记者说,长江治理是“典型的九龙治水”,交通部门管航道,农业部门管养殖,林业部门管湿地……
尽管有长江水利委员会,但在清华大学水利系教授周建军看来“现在的长江委没法实现统筹省与省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职责”,他的建议是“需要有一个部门,在长江流域的管理与保护问题上,能协调得动各部门、各地方”。
作为法学学者,吕忠梅更希望能从法律层面解决长江的保护问题。2003年,吕忠梅以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第一次提交了有关制定“长江法”的建议。2017年,她最后一次以全国人大代表身份出席全国“两会”时,已是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长江流域立法研究》课题组的首席专家,继续建议制定长江法。
她当时统计的结果是,长江流域涉水事务管理权分属中央15个部委、76项职能,19个省级政府、100多项职能。“长江法要解决的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是多头管理。”吕忠梅希望能尽快理顺长江流域治理的体制机制。
(《南方周末》6.28 岳家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