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城镇化的最终目标是,城乡居民拥有平等的经济权利、社会权利、政治权利和发展权利,例如土地和住房等财产权利、获得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权利等。在实现城乡公平的社会权益方面,目前遇到的突出难题有以下三个:
一是户籍制度改革。调研表明,农民、农民工户籍改革的动力并不强。目前国家的政策是,全面放开小城市、小城镇户籍,有序放开中等城市,严格控制特大城市。而调研表明,农民、农民工多数希望到县以上的城市定居,小城镇吸引力不大。原因是大城市的资源优势明显,尤其是附着在户籍上的教育资源最为突出,而我国教育资源的分布,地区差异极大,表面上是户籍问题自愿,本质上是资源分布的极大的不均等,这都需要渐进式改革。
二是社会保障体系。目前,全国参加城市保障的农民工占城镇就业农民工的比例甚低,在小规模企业、个体户就业的农民工基本上没有参保。此外,目前城乡保障体系不能接轨,各个省市之间保障体系也不能够接轨,农民工流动性大,流动后享受不到原来的保障。所以农民工对于社会保障的积极性不高,很多人不愿意进入到保障体系,更愿意得到现金。
三是城镇化后的农村权益问题。农村的宅基地、承包地、林地都意味着经济利益,怎样解决城镇化、市民化后农民的利益承续、交换,以及怎样建立农村退出机制等,都是一道道难题。所以,在权益公正方面,人的城镇化的改革任重而道远。
(《北京日报》5.14 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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