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曾被评为1999年全国十大考古发现之一的虞弘墓的石椁结束了国内外多地的巡展,在山西博物院首度亮相展出。细心的文物爱好者参观展览时发现,虞弘墓石椁的几块石板边缘处有明显的伤痕,疑似新近磕碰形成。山西博物院官方承认,损伤缘于世界各地的气候环境差异和搬运过程。
近年来,一些文物被人为损毁的事件让人痛心不已。例如,2006年9月,汉代黄釉盒在庆阳市博物馆因测量文物磕碰损坏;2007年9月,汉代王杖木鸠在武威市博物馆存放时不慎掉地,嘴部破裂……
按理说,馆藏文物由专业人士保管照料,包括文物的测量、搬运等都应该有最专业的方案和手段。如果文物已经禁不起来回搬运,就该为保护文物而放弃巡展。但是,某些专业人士却一再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更让人想不通的是,这一次虞弘墓石椁的损伤,是细心的文物爱好者爆料的。根据规定,馆藏一级文物损毁的,应当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核查处理。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即便是缘于过失,同样可能构成犯罪。盘点这些年来文物被过失损毁的事件,有几个人因此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文物保护法的立法和执法需要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倒逼文物保护单位严格管理制度、提升专业水平,更妥善地保护好不可再生的文物资源。
(《法制晚报》11.20庞岚)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