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北京仅有40部公用电话,大都装在大栅栏、西单的商店和大饭庄里,打电话得通过接线员叫号。
公用电话真正走入寻常百姓的生活始于1951年,重点安装的就是胡同里的传呼公用电话。如果你有事要打电话,就到离住处最近的公用电话站去打;别人打来电话找你,公用电话站会马上给你送信:某某家,接电话了!
大受欢迎的传呼公用电话启发了北京电信局。该局决定自1952年11月1日起,全市所有传呼公用电话一律试办“代传电话”业务。如果来电人说的事情简单,不需要和受话人直接说话的,可由公用电话的代办户转达,由受话人付传话费即可;如果来电人要与受话人通话,由代办户把人找来。胡同里的传呼公用电话迅速在北京落地生根。后邮电部把这一成功经验推广到上海、广州、天津、沈阳等大城市。
上世纪八十年代,公用电话的发展遭遇瓶颈。1980年,北京城区平均3600多人、700多户才有一部公用电话。当时的公用电话除小部分仍由个体代办户管理外,大部分由街道居委会和生产组等集体户管理。市民屡屡向电信局反映,有的公用电话名曰公用,实际成了专用电话,并形容这些电话是“三不让打”“六不传呼”。即:代办户开会时不让打、研究事情时不让打、长途电话不让打;代办户上下班前后、中午休息、开会、节假日以及路远的和坏天气,不给传呼。
服务积极性不高的原因不难猜。集体户管的公用电话,一般都没有专人负责,管得好与坏与个人利益不相关。个体代办户也有委屈,有人认为传呼路远路近、楼层高低、白天黑夜收费一样,这不合理;一些多年坚守的老代办户要求撤机,则出于安全没保证、街坊有意见、子女不支持等原因。
随后,北京市电信局出台传呼公用电话代办户的四条服务标准:每天服务时间在12小时以上,夜间有急事能打能传;不乱收电话费;服务态度热情周到,及时准确地传送电话,不误事;协作配合好,服从业务台的调度。凡达到服务标准的代办户,代办手续费从35%提高到50%,以调动其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
在发展公用电话的大趋势下,北京引进了洋气的公用电话亭。1982年9月22日,北京第一座投币式公用电话亭落户西单人行天桥北侧,引起人们的极大兴趣。它无须派人看守,可24小时提供服务。
另外,北京的公用电话事业还发生了一个新变化。1985年3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个个体总机式公用电话站开通。总机式电话站的开通,意味着附近凡是安装分机的住户,都可由总机转接电话,每户每月的月租费为6元、10元不等。
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投币公用电话、磁卡公用电话、IC卡公用电话的相继出现,为市民提供了更多选择。上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家用电话和手机的普及,曾经风靡一时的公用电话风光不再。公用电话渐渐淡出了胡同口,街面上的公共电话亭使用率也越来越低。
(《北京日报》11.17 汪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