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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7年11月23日 星期四

    离婚时可否分割对方养老金

    《 文摘报 》( 2017年11月23日   02 版)

        我与李某因感情不和且矛盾无法调和,要办理离婚。我工资较高,所以养老保险缴费和日后领取的保险金较高,李某要求分割我的保险金,但我并未退休,该保险金也取不出来。李某是否有权要求分割?

        【律师解答】

        根据《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该规定,因您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条件,故李某无法分割您的养老保险金,但您与李某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的养老保险费,李某有权要求补偿。

        (《民主与法制周刊》2017年第4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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