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北京市发布新规草案拟将霾列为气象灾害,引起国内外著名法学家、科学家以及学者的质疑,并提出反对意见。
全国人大代表、资深环境法专家、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表示,如果将以气象变化方式表现的污染——“霾”定义为气象灾害,那么以大气污染的其他形式如酸雨、光化学烟雾等是否都要定义为气象灾害?吕忠梅认为此举“十分荒唐”,“如果把‘霾’作为气象灾害,那么任何人都可以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这与绿色发展的理念、美丽中国的愿景显然是完全背离的”。
众多专家认为,将雾霾列入气象灾害,不仅违反科学规律,混淆雾霾污染的治理主体,还会为霾污染制造者提供逃避责任的理由。
(《法制日报》12.13 郄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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