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竟然可以出租?这样匪夷所思的事情真切地发生在湖南永州道县,当地“出租幼童”的现象,已形成犯罪产业链,甚至于成为一种风气。
“长租五万元一年,短租一两百元一天,‘出租’的孩子往往被盗窃团伙带至大城市进行盗窃”,“被出租的孩子,基本都是超生的孩子,他们不但没有户口,没有上过学,甚至连准确的年龄都搞不清楚”,这样突破道德伦理底线的行为,如此荒唐的闹剧竟然成为“潮流”,我宁愿相信只是个别家长的利令智昏。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有关部门需要以正视听,调查道县出租的孩子的真实状况,是个别偶发,还是已成风气?一方面要用法律手段严惩违法者,另一方面需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杜绝此类现象。
(《新京报》12.13 曹旭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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