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是一条致富路、便民路,却因七旬老妪被埋致死事件而蒙上阴影,是责任事故还是意外?
根据四川长宁警方初步侦查结果,12月7日事发古下路施工现场无任何警示标语标牌,施工者未经过相关培训、没有相关作业资质,加上现场存在视线盲区,导致七旬老妪周光连在现场看田护地时不幸葬身推土机之下。目前,相关责任人已被依法刑拘。
有部分村民认为是补偿太少才酿惨剧,每亩2000元的青苗损失补偿,远不及几年前修高速公路给的每亩3万元。当地干部说,按照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农村道路用地从分类上来说仍然是农用地,而非国有建设用地,不存在征收环节,因此也没有征地补偿费用。一项惠民富民的工程为何酿成惨剧?这是各方应该反思的。
(《新华每日电讯》12.13 杨迪 刘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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