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之四十五:妇女怀孕后及时去医院体检,孕期体检至少5次,住院分娩。
妇女在确定妊娠后应当及时去医院检查,建立“母子保健手册”。在孕期至少进行5次产前检查,孕早期1次,孕中期1次,孕晚期3次(其中1次在第36周进行)。孕妇要到有助产技术服务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特别是高危孕妇必须提前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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