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目前的养老服务领域存在着“三大问题”“五大瓶颈”。
“三大问题”即在居家养老方面,主要表现为老人强烈的居家养老意愿与居家养老资源供应之间矛盾突出;在社区养老方面,主要表现为社区养老资金短缺,缺少前期需求—供应调研,造成供给针对性、有效性不足,市场化转型后公益服务质量下降;在机构养老方面,主要表现为公益性养老机构“一床难求”的结构性短缺与具有盈利性质的民间养老机构入住人员偏少、床位大量剩余的结构性剩余并存。
“五大瓶颈”即:第一,积极养老的观念尚未普及,阻碍养老事业向养老产业转型;第二,政府养老服务的目标定位有所偏失,养老服务业发展评估指标的内容不够全面,针对性内核适用性不足,存在重设施轻服务的倾向;第三,养老服务提供者与需求者之间尚未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平台,两者处于信息不对称状态。第四,民间资本进入存在不少障碍,而进入的民间资本结构失衡,不少项目目标定位有误,有的项目短期逐利倾向严重;第五,专门从事养老服务的企业和组织较少,多数专业水平较低,专业经营能力和经验不足。
要解决这“三大问题”,突破这“五大瓶颈”,养老理念从“养老福利”向“养老权利”的转型是必须的。而当“养老”成为人权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养老”也就进入了政治范畴,成为“民生政治”的重要构件,个人、家庭、社会、市场、政府都承担着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从“民生政治”出发,养老权利是类型化、层次化和结构化的,政府的养老政策和工作,在类型上,也应将实现生存性养老权利作为重中之重;在层次上将解决老年人口基本生活和安全问题放在首位;在结构上,将解决生存性养老作为基础。。
(《浙江学刊》2016年第6期 王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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