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法律法规的立改废
石亚军在2016年第10期《中国行政管理》上说,简政放权提质增效迫切需要加速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对于凡是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双创计划”战略要求不相符合和对立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等,建议废止,它们作为设定、履行、问责政府职能的法律依据横亘在各级政府面前,让深化改革的信心和决心望而生畏,成为深化改革大道上的障碍。
两种模式的改革
郑谦在2016年第9期《中共党史研究》上说,1953年斯大林去世后,苏联逐渐出现了一个有别于原斯大林模式的苏联模式。虽然两者尚无根本区别,但它们的差异也是不应忽视的。1956年前后,与苏东等各国相同,中国一开始就把斯大林模式确定为改革对象,但不久便因失误走上了维护这种模式的道路,与苏联东欧等国拉开了距离。1978年后,当中国再次开始对斯大林模式的改革后,很快就走到了各社会主义国家改革的前列,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与此同时苏东等国对斯大林模式的改革在取得一定进展后陷入停滞,直至引发苏东剧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