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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6年09月15日 星期四

    高额违约金是否应当支付

    《 文摘报 》( 2016年09月15日   02 版)

      我和贾某做生意,签订了一份供货合同,但由于资金周转的原因,最终付款迟延了大约1个月。事后他让我付违约金,并且说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每日千分之五,比银行利息高得多。请问律师,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合理么?

      【律师解答】:

      如果你认为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适当减少。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是否调整违约金的裁决。

      (《上海法治报》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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