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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6年07月28日 星期四

    服药后才知怀孕 孩子能要吗

    《 文摘报 》( 2016年07月28日   04 版)

      女性怀孕后,妊娠过程中难免需要用药,那么用药后怎样评估药物对患者的风险?

        药物对妊娠的影响

      妊娠早期,早孕呕吐会影响口服药物的吸收,药物生物利用度降低;妊娠中晚期,胃肠蠕动减慢,特别是胃排空减慢,药物在胃中停留时间较长,而大部分药物都是在小肠中被吸收,因此吸收峰或达峰时间会延迟。妊娠期孕妇血浆容积、体重、体液总量、细胞外液均增加,妊娠中晚期妇女的药物需要量应高于非妊娠期妇女。

      药物作用于胎盘并透过胎盘才能作用于胎儿。胎盘的生理结构及胎盘屏障逐步到12周才能完全形成,起到胎盘屏障的作用,在此期间用药风险较大。同时,胎儿的肺没有张开,因此胎儿肺循环很低。而胎儿大脑循环血量较多,药物一旦进入胎儿体内,对胎儿大脑的影响较大。用药对不同的胎龄也会产生不同的影响。

        胚胎发育中的致畸敏感期

      不敏感期:受孕后2周内(末次月经的第14~28天)。这个时期药物对胚胎的影响是“全或无”,即要么没有影响,要么有影响导致流产,一般不会导致胎儿畸形。

      敏感期:受孕后3~8周(末次月经的第5~10周)。主要器官畸形的最危险时期均在此期,如脑在受孕后的15~27天,眼在24~29天,心脏在20~29天,四肢在24~36天,生殖器在26~62天。

      低敏感期:受孕后9~38周(末次月经的第11~40周)。

      现实生活中,孕妇用药的情况并不少见。如何评估用药后的风险,还是需要临床结合实际,积极与医生沟通,对各种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并遵循科学原则、倾向性建议原则。

      (《大河健康报》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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