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已有29个省份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调整。从各地的安排看,婚假制度存在明显的长短不一,各自为政的现象,比如粤湘等11省婚假仅为3天,而山西、甘肃则保留30天婚假。
婚假是一项社会福利,可是婚假的安排却出现如此差异,不能不让人感到费解。3天的婚假是否科学?30天的婚假是否过于奢侈?如此大的差距,不仅暴露出一些地方在运用行政裁量权时的不严谨和不严肃,而且伤害着社会公平。更为重要的是,婚假虽然和户口无关,但是却和工作地有关。也就是说,婚假是根据工作地的不同决定着时间的不同。
的确,近些年,国家相关部门纷纷将权力下放,赋予地方更多的自由裁量权。可是权力下放之后也应该加以规制,即使没有国家标准,地方也应该谨慎裁量,做好调查研究和论证,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婚假安排。而不是出现如此大的差别。
(《法制日报》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