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2015年度金融审判系列白皮书》显示:信用卡犯罪成高发、多发金融犯罪类型。2015年,上海法院审结信用卡诈骗案件1076件,占涉信用卡犯罪的89.6%,信用卡诈骗犯罪中又以恶意透支型为主。
毋庸置疑,信用卡诈骗犯罪最主要的受害人是发卡银行。然而,一些银行片面追求业务数量,甚至为争夺客户资源通过中介营销信用卡,致使大量持有虚假身份证明、收入证明的申领人获准取得信用卡。
银行滥发信用卡不仅会直接诱发多种犯罪,而且会引发一系列深层次社会问题。例如债务压力会让使用人铤而走险选择违法犯罪的方式获取金钱来填补透支额度。再如那种以卡养卡的现象,使用人一旦资金链断裂就会形成多米诺效应,资不抵债之后不仅会诱发刑事犯罪,还会引发家庭矛盾。金融监管部门应该让滥发信用卡的银行及其相关个人承担法律责任。
(《法制日报》6.23 刘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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