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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6年06月28日 星期二

    民间文艺呼唤法律保护

    《 文摘报 》( 2016年06月28日   02 版)

        近日,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要求“坚守民间文艺”“守护精神家园”,向全国民间文艺家提出了“弘扬民间文艺、延续中华文脉”的使命。

        这几年,笔者在田野考察中,接触到阿昌族的民间史诗,通过这个依然“活着”的史诗,为民间文艺的法律保护提供一些借鉴。

        阿昌族以神话史诗《遮帕麻与遮米麻》为代表的口传文学不仅是阿昌族历史的记忆,也是他们原始观念形态和思维形式的反映。这一史诗于2006年就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但目前面临消亡的危险。如果我们不能在当今信息化、市场化环境中为这部史诗找到“活下去”的出路,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成为无人传唱、只能从书本上看的“死去的”文字。

        我国著作权法从1990年颁布起便明文规定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2014年9月2日,国家版权局发布《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但至今尚未出台。

        破解民间文艺著作权立法难题,首先需要确认民间文艺传承人身份或资格,由政府通过专项普查等方式,对有关传承人予以确认。其次,应赋予传承人以著作权法上的权利,尤其是对民间文艺传承人的尊重,应当放在优先考虑的地位。

        (《人民日报》6.21 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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