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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6年06月21日 星期二

    民企社会责任的“两面性”

    《 文摘报 》( 2016年06月21日   06 版)

      现有对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只关注了企业的捐赠行为,我们通过企业家政治身份考察了企业多个维度的社会责任表现。发现,当企业家拥有政治身份时,企业将更多地捐赠,但是在员工劳动保护、社会保障这些更为基本的社会责任方面却无异于其他企业。当企业家主观上有较强的参政意愿时,企业也会更多地捐赠,但是该作用随着企业家参政意愿的实现而减弱或消失。并且,上述主观愿望对员工人均劳保支出或人均社保支出没有显著影响。

      这些研究表明,当前民营企业的慈善捐赠行为既是对外界压力的响应,同时又包含着企业家对于自身政治前途的考虑。而那些更为基本的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却不像慈善捐赠那样易于被外界观察或引起社会关注,因而也就无法帮助企业或企业家达到上述两方面的目的,再加上政府监管方面的制度缺陷,最终就难免不被重视了。就这解释了,为什么一方面我们看到企业家们向社会慷慨解囊,一方面企业又在产品质量、员工福利等更为基本的企业社会责任方面却并不尽责。

      上述表现是民营企业在现有制度环境下的一种理性选择。如果政府在资源分配中依然担任着重要的角色,那么政企纽带的作用就会始终存在,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扭曲也将难以被纠正。

      进一步研究发现,企业家的教育水平对于纠正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扭曲有显著的作用,随着新一代民营企业家的成长,他们良好的教育背景,将有可能使中国的民营企业在企业社会责任表现上有根本性的提升。

      (《学术月刊》2016年第3期 陈钊 王旸 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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