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骑车去同学家,夜里从小区门出来。由于光线昏暗,他没有看到门口有起落杆,骑车撞了上去导致跌落受伤,当时小区值班人员也不在岗。请问律师,这起事故小区物业是否有责任?
【律师解答】:
对于小区日常进出门口设有起落杆,物业管理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当预见到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应设有警示标志,夜间应加强照明。现因相关的值班人员失职,导致骑车人发生事故,小区物业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按照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伤者需要举证证明的是:1.物业主观具有过错;2.物业未尽责已经侵权;3.侵权造成了损害后果;4.损害后果与物业未尽责有因果关系。(《上海法治报》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