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改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新条例明确,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生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河南省以地方法规在全国率先推出“独生子女护理假”,尽管是置于计生法规调整的框架下,但一方面体现了当地对独生子女家庭的人性化关爱,另一方面也表明,地方政府在应对养老问题上完全可以更积极、主动一些。与其等待观望,或者只是喊喊口号、从道义上支持养老,还不如主动做些有益的制度探索,“先行先试”起来。
“护理假”的落实注定不会轻松,它必然会带来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体多方利益关系调适。但无论如何,这样的探索是有价值的,不仅可以尽快让政策善意惠及广大民众,也可以在推行过程中总结经验教训,起到实际上的“试点”作用。
不可讳言,目前各地在养老问题上,仍然存在不少误区。要么强调家庭养老,要么强调养老的产业化“钱景”,这些意见并非完全没有道理,但根本上还在于政府责任不能缺位。
近日,中央政治局就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和对策举行的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中,习近平总书记就指出,要搞好顶层设计,不断完善老年人家庭赡养和扶养、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增强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可见养老制度性探索的重要性。
说到底,养老问题的产生并加剧,与社会政策紧密相关,其破解之策也在于各种政策制度的衔接完善。在最急需人群的最紧迫问题上及早做出政策反应,如失独或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通过护理假的“增量”去换得更充分的保障空间,很有必要。从此意义看,河南推出的“独生子女护理假”开了一个好头。
(《新京报》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