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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6年04月12日 星期二

    “家庭医生”需制度保障

    《 文摘报 》( 2016年04月12日   02 版)

        国家卫计委不久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在2020年每个家庭拥有一名合格的家庭医生。推进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就是要改变医疗资源分布失衡的局面,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换句话说,只有让社区居民感受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惠,把常见病、多发病消灭在社区,“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才能破解,“健康中国”的目标才能实现。

        其实,家庭医生在欧美国家已十分普遍,但在我国却尚未成熟,不少地方处于试点阶段,推行过程中面临一些现实困难。例如,家庭医生配置“僧多粥少”、医生能力水平还不能完全满足需求等,制约着家庭医生的进一步推广。一项调查显示,有六成居民对社区医院的医疗条件和医生水平感到“不放心”。从这个意义上说,要想实现2020年每个家庭拥有一名合格家庭医生的目标,就要想方设法提升其医疗服务水平。更重要的一点,要避免家庭医生“中看不中用”,加强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还要让更多资深医院、医生提供家庭医生服务,使家庭医生队伍更稳定。

        推行签约家庭医生,还需要一揽子的配套政策,包括建立严格的家庭医生职业准入制度,赋予居民对家庭医生的选择权和评价权,建立针对可能发生的纠纷的公正、专业的评判机制;还要制定监督签约医生执业的法规制度,搭建举报渠道,让签约家庭安心。

        (《经济日报》3.30 廖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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