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将开始施行。其中,时隔12年再次修订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中增加了结婚登记加按指纹环节。
新《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中一些变化涉及当事人的信息材料,具体包括,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申明书》《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等文书时不仅要求签字,同时加按指纹;婚姻登记受理过程中,增加当事人现场复述声明书内容,婚登员作为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的程序等。
此外,规范规定,婚登处不得设在婚纱摄影、婚庆服务、医疗等机构场所内,上述服务机构不得设置在婚姻登记场所内;婚姻登记处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增加收费项目。
规范还增加了一些便民措施。婚姻登记处应当开通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功能和咨询电话;允许有条件的省份在辖区范围内跨区域为当事人补领婚姻证件;婚姻登记处须有独立的场所办理婚姻登记,并单设候登大厅、结婚登记区、离婚登记室和档案室,保护当事人隐私。
(新华网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