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0年来,赴美生子在中国悄然成风,根本原因在于美国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不加限制地适用出生地原则,即以“出生公民权”来决定公民身份的国家。
谁有资格成为“美国公民”
美国现行法律规定,一个人只要出生在美国领土上或者美国的领水和领空内,就自动获得美国国籍。在美国成立之初,情况却大相径庭。
1790年通过的美国第一部国籍法规定,只有品行良好的自由白人移民才可以归化为美国人。这就把当时人口中的相当一部分排除在外,主要是印第安人、白人契约奴、黑人奴隶和自由黑人。亚裔也没有资格归化为美国公民。该法还规定,美国公民在美国之外出生的子女拥有美国国籍,除了那些父亲从未在美国定居的孩子。而在美国出生的人是否能自动获得美国公民权,还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1844年的茱莉亚·林奇诉克拉克一案中,纽约衡平法院的法官被要求决定“外国(爱尔兰)父母短暂逗留期间生下”的林奇是不是美国公民时判决:所有出生在美国的人都是美国公民,而不论他/她的父母身份如何(但不包括外国大使的子女)。直到此时,出生公民权才通过判例得到落实。
1868年通过的第十四修正案(1866)第一款写道:所有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的人,都是合众国的和他们居住州的公民。这第一次从宪法的层次明确规定了出生公民权的合法地位。
改变美国移民史的中国人
中国人大规模进入美国要从1848年开始的“淘金热”算起。到19世纪60年代之前,华人甚至成了加州最大的移民群体。
华人踏上美国的土地后,排华势力认为华人不道德不卫生,不可能融入美国社会,而且压低工资进行不正当竞争,抢了美国工人的饭碗。1882年5月6日,美国国会通过了《排华法案》。已经进入美国的华人可以继续生活,但他们没有资格入籍,当他们离开美国之后再回来时,需重新申请并获得批准。在这种背景下,陆天先案和黄金德案成了美国司法实践中很有影响的关于第十四修正案的违宪案件。
陆天先1873年生于加州门多西诺县,父母是来自中国的移民。1884年回国探亲后返美,在旧金山由于没有根据《排华法案》要求的特殊入境许可被拒绝入境。审理此案的法官则认为,如果否认陆天先的美国国籍是违反第十四修正案的,最后判决陆天先是美国公民,应准许入境。这是华人第一次成功维护自己出生公民权的案例。
黄金德的情况与陆天先大同小异,也在回国省亲后于旧金山被移民局拒绝入境。不同的是,这次案件上诉到了美国最高法院,影响巨大。
“纸儿子”怪象
在美国对华人入境严格限制的情况下,一些华人为了生存或团聚,往往以契纸儿子的方法,利用出生公民权的漏洞,改名换姓,冒充他人的后代,辗转来到美国。
拥有美国公民身份的华人不用担心排华法案的再次入境限制而回国探亲。在回国的途中,他们会报告生了儿子,其中有些是子虚乌有的。通过中介安排,他们可以把儿子的身份卖给其他想去美国谋生的人。20世纪上半叶,这是中国人获得美国公民权的主要方式之一。
从1910年到1940年,来美国的华裔首先要被拘留在旧金山天使岛,接受移民局检查站审讯,没通过的会被遣返中国。这些“纸儿子”在到达前要把编造的材料背熟,甚至包括在“家”里睡在哪个房间,“屋”前有几级台阶。
总之,此后的岁月里,华裔曾被美国人看做“中国恶魔”,直到1943年底,美国为了团结同为抗战盟友的中国,反击日本拿美国排华做文章,才废除了延续60年之久的《排华法案》。即使如此,那些冒名顶替获得美国公民身份的华裔仍提心吊胆,唐人街华文报纸上不时登载华裔被驱逐出境的消息。直到约翰逊总统签署的《1965年移民法》彻底取消了移民的国籍配额,才最终结束了“纸儿子”的心酸历史。不少人纷纷改回祖先赋予的姓氏。
(澎湃新闻网 12.3 徐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