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著名的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科兹纳把竞争定义为“自由进入”,他认为有自由进入,就有竞争。据此,科兹纳说企业家精神总是竞争的,市场中的竞争也正是源于这种没有进入障碍的企业家精神。
相应地,对进入的限制就构成了“垄断”,包括两种情境,一是控制对于某种产品的生产来说必不可少的资源,使他人不能生产他所生产的那种产品,这样他人就无法和他竞争了。二是政府授予某些企业特权,限制其他企业进入该行业,这也构成进入的障碍,因此也属于垄断。
科兹纳认为假如排除上述第二种情况,那么“免于威胁”(垄断)只能是来自对必不可少的资源的控制,控制了资源才会排斥竞争,如计划经济中,其中所有资源被国家控制,在这种状态下,所有竞争性的行为都消失了。
如前所述,竞争指的是“自由进入”,即允许人们拥有资源,如这一条件具备,那么“垄断”即对资源的控制就是自然而然的。竞争的过程也就是企业家建立垄断地位的过程。“竞争”不是“垄断”的反面,相反,是垄断的条件,只有允许企业家垄断,企业家才会去竞争。
这样,我们也发现“自由进入”意义上的竞争和“打败对手”意义上的竞争是相关的。竞争会迫使企业家努力服务消费者,因此,竞争条件下形成的垄断不可怕,可怕的是人为地限制自由进入,这才是有害的垄断。
(《深圳特区报》10.13 朱海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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