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黄金周,“天价虾”无疑是最热的新闻之一。一件性质恶劣的宰客事件,从无人问津、互相推诿到迅速解决,舆论监督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对于消费维权,法律设定了不少的权利救济渠道,媒体曝光实在称不上是常规渠道。然而在日常生活中,偏偏就是这“不按常理出牌”的维权途径,时常发挥着超越行政、法律手段的“奇效”。比如此次青岛“天价虾”事件,游客与店主发生纠纷,游客第一时间选择报警,结果警察管不了,工商局值班热线因时间较晚没有人工接听,无奈之下选择了媒体曝光。事情闹大了,领导重视了,问题也就解决了。
以舆论倒逼问题的解决,让人们一再感受到高效顺畅,当求助于正当渠道而四处碰壁之后,人们就会对于救济手段产生信任危机,而媒体对于极端个体的报道,更使得这种不合常规的解决问题方式有了更高的社会知晓度,得到了更多人的认同,并且影响着一些人的思维方式和解决问题的方式。
不选择法律救济,而是以非常规的,甚至是偏激的手段解决问题、维护权利,其实是法治社会的悲哀,与有关部门职责的缺失难脱干系。正是因为监管不力,惩罚手段跟不上,不良商家才会有恃无恐,暴力宰客,让消费者权益遭受侵害。事发后,有关部门缺乏相应的投诉快速反应机制,相互推诿拖沓,使维权无门,消费者感觉不到公平公正,感受到的是阵阵冷漠的寒意。
值得反思的是,这种报警不如爆料的现象,无论善后工作如何周全,其对于法治公信力的破坏却已经构成。相关部门应该切实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完善各项监管措施,加大执法力度,让人们感受到来自法治的安全感,感受到依法维权最顺畅最有效。
(《北京日报》10.14 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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