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宁波导游刘某得到了一个到法国出差的机会。当时正是法国的圣诞购物季,刘某在朋友圈发布了他要去法国的消息,一时间,联系他代购的亲友和买家络绎不绝。
当年12月11日至17日,刘某在法国疯狂血拼。因为某些奢侈品对购买实施了限制,他还借用了一同前去的朋友朱某的护照和信用卡。行程结束时,他共买了76件奢侈品,总价格40余万元,装了满满3个旅行箱和1个旅行袋。最后,他还在朱某的旅行箱里塞了一部分。
12月18日,刘某等人从法国回来。入境时,朱某先于刘某过海关,没有被抽查到,但刘某被当场查获。
先行离开的朱某回到家后,接到海关的电话,要求其带行李回机场。
2014年12月底,刘某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被检方取保候审。2015年6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刘某逮捕。
这76件奢侈品偷逃的进口环节应缴税额高达12万余元。最终,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刘某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16万元。
(《法律与生活》2015年10月上)


上一版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