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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10月17日 星期六

    家有幼儿 窗台阳台莫大意

    《 文摘报 》( 2015年10月17日   02 版)

        10月8日,广州市南沙区一名2岁女孩在妈妈外出买菜时,从5楼阳台坠下。幸好是先落在楼宇间电线上缓冲了一下再落地,经检查后并无大碍。

        专家提醒,家中有小孩,窗台阳台布局要注意以下几点。1.栏杆设计不能横向,以免误导儿童攀爬,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米;2.阳台地面净空,不堆放杂物;3.阳台围栏应定期检查与维修;4.窗台附近应避免放置可攀爬之器物或家具(沙发、凳子、床、矮柜等);5.家中窗户尤其厅里及卧室窗户,应为内倒(向内打开)式。

        链接

        父母不得让10岁以下儿童独处

        《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有保护未成年人安全的义务,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使未满十周岁的或者基于生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独处;(二)将未满十周岁的或者基于生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交由未满十六周岁、或者有法定传染病、或者身心有严重缺陷、或者其他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安全的人代为照顾;(三)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独处于容易触电、溺水、高空坠落等场所。

        (《广州日报》10.10 周浩杰 陈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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