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姜某乘坐EK308航班由科特迪瓦经阿联酋转机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3航站楼,入境时选择走无申报通道。当海关人员对姜某携带的行李进行检查时,在其行李箱内查获用锡纸包裹的6根疑似象牙制品,经检验为现代象科象牙制品,净重14.535千克,价值人民币605629.84元。
2015年2月,姜某在大连周水子边防检查站被抓获。检方认为,姜某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禁止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进出口的相关规定,携带现代象牙制品入境,应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9月15日,姜某在北京市四中院开庭审理伊始,否认了检方的指控。她表示自己是带点土特产回家,没想到会成为走私那么严重。姜某说,2013年11月29日,她前往科特迪瓦,目的是考察一下当地的酒吧和餐厅,顺便还想探望一下自己的前夫。
姜某到达后,通过当地华人了解了一下科特迪瓦的土特产,除了奶粉咖啡,当地人说,象牙与犀牛角均属于“特产”。姜某就托当地的朋友在黑市花2万元买了6根象牙,用锡纸包好后放到包内带回国。
姜某的辩护人表示,姜某并没有犯罪的主观恶意,购买象牙是为了个人收藏,作为一名初中都没有毕业的人来说,第一次出国对法律的认识会有所不足,而上述象牙没在国内流通,未造成危害后果。
法庭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一审判处姜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新京报》9.16 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