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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09月22日 星期二

    儿子欠债 父母无偿还义务

    《 文摘报 》( 2015年09月22日   03 版)

        我儿子前几年借了人家的钱后出走,债主找不到他本人,把他告上法庭的同时,还一直盯着我们夫妻还钱。但儿子已多年不与我们联系,他借了人家多少钱,借钱干什么,我们一概不知情。请问律师,我们有义务为其还债吗?

        【律师解答】:

        你们夫妻没有法律上的义务替儿子偿还债务。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年满18周岁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行承担民事行为的后果,父母不必承担责任。即使债权人通过起诉获得判决支持,法院也只能执行你儿子名下的财产,不能执行你们夫妇的财产。

        (《上海法治报》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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