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底遭遇交通事故受了重伤,由表哥出面和肇事方协商赔偿事宜,几经交涉,对方向我表哥提出一次性支付赔偿了结此事,并写了一纸协议,由表哥替我签了字。现在我发现当初一次性领取的赔偿,根本不够我后续治疗,因此想以表哥未和我商量为由,要求对方继续支付赔偿。请问,我的理由是否站得住脚?
【律师解答】:
你的理由很难得到法律支持。“私了”协议即是你和肇事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这份协议就在你们之间产生法律效力。只有你能证明签订这份协议显失公平,或者签订时受到欺诈和胁迫,才可要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上海法治报》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