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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07月07日 星期二

    收养关系如何解除

    《 文摘报 》( 2015年07月07日   03 版)

        我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母亲无力独自抚养我,把我送给了现在的养父母,后来补办了正式的收养手续,母亲几年后也去世了。但我上中专后,和养父母的关系开始变得非常不好,现在我已经成年,很想正式和养父母解除关系,但他们要求我将抚养费补偿给他们。我需要补偿他们金钱吗?

        【律师解答】:

        收养关系可以通过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又不能达成协议解除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解除收养关系的民事诉讼。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付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上海法治报》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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